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包括平台运营模式和自营运营模式,互联网是跨境电商的主要沟通渠道。跨境电子商务本身涉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商品交易,它变得复杂和繁琐,跨境电子商务有不同的运作模式。如何有效地运营跨境电子商务在未来的运营中受到广泛重视。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模式,模式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用户体验,并对这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模型进行了解读。
(1)自营+平台模式:与买家系统,C2C模式和直邮模式相比,自营模式在产品质量,服务标准和物流配送方面更加安全。通过保税仓发货的商品物流配送更有时效性,且有平台作为担保,服务、售后等更便捷、放心。反馈率分别为90.69%,87.14%和87.17%,反馈率为61.53%,63.93%和82.35%为“安全买入”评级。
(2)购买手工制作模式:购买模式分为买方C2C(主要由个人买家)和买方B2C(主要根据商户性质),以海运码头和HIGO为典型代表。此型号由海外买家直接购买,并通过自营物流或第三方物流运输。如果平台没有严格检查买方的身份,对货物真实性的监督薄弱,易于出售些不利于消费者行为,给予“谨慎购买”评级。
(3)海淘返利模式:以海淘55为典型代表,消费者退税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以国内网购回扣平台为例,不依靠承诺退货,回归账户很长时间,回报利润而不是会计等等。更多,海淘回扣也有同样的问题,55海淘的平台反馈率,反馈效率为0,获得“不推荐购买”评级。
(4)以社区为基础的自营B2C模式:以小红树为代表,2017年上半年,小红树的消费者投诉因信息泄露而增加,成为投诉比例最大的跨境进口电子商务,信息披露除外。小红树涉嫌卖假货,虚假发货,交货缓慢,退款较慢。该平台上半年的反馈率仅为9.39%,给予“谨慎购买”评级。更加关注喜商城系统的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基本上分为三类,包括交易实体的类型,交易类型和项目的流动性,具体如下:
一、按交易主体分类
跨境电商的类型划分不同,因此跨境电商根据主体种类的不同,可以将交易分成三类,政府、企业以及个人。首先,个人就是指作为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的人群,企业是指对于一些团队购买的公司,政府方面目前跨境电商并未涉及到政府这一主体,
跨境电商划分有利于价值链的划分,根据买卖双方的种类也能够将跨境电商分为不同种类,将现有的分类方式成功的引入到跨境电商的交易中。因此交易主体种类在跨境电商中占据一定位置。
二、按交易项目分类
按照跨境电商的电子商务网进行物品品类的划分,跨境电商分为综合型以及垂直型两种,其中垂直型跨境电商主要针对特定的领域、特定的需求进行服务,提供在垂直型跨境电商里全部信息与服务。
综合型跨境电商与垂直型跨境电商正相反,综合型跨境电商不像垂直型跨境电商针对特定的领域或是需求进行服务,综合性跨境电商展示的商品种类很多、很杂,涉及到很多行业。
三、根据项目的流动性进行分类
跨境电子商务本身商品流动性较大,它跨越了国家的空间范畴。按照物品的流动性进行划分。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跨境进口电商,其二是跨境出口电商。首先,跨境进口电商是从事指跨境进口电子商务的服务,其次跨境出口电商就是指从事跨境出口电子商务的服务。
从事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具体是将国外的物品通过各种渠道在我国的电子市场上销售,出口跨境电商具体是指将我国的物品通过各种渠道在国外的电子市场销售。以往想要达到此目的就要通过代购方式,跨境电商的出现就是把以往的代购与现代的网络营销相结合,通过跨境电商的电子平台得以展示,从而进行交易、支付、送达商品,以此保证消费者权益。
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及分类,UEESHOP为大家整理一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